紫总工字[2018]50号
紫阳县总工会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暨开展“关爱职工·夏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各镇工会,县直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做好高温天气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广大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企业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确保一线职工能够平安度夏。根据陕工办发【2018】16号和安工字【2018】51号文件要求,县总工会号召全县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夏季防暑降温“关爱职工·夏送清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关爱职工·夏送清凉
三、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夏季安全生产、防暑降温和高温劳动防护、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和饮食卫生状况、防洪防汛设施设备等内容,重点对高温作业车间、建筑施工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易发洪水、泥石流等灾害的重点地段开展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要把是否贯彻落实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 5]55号)精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及时、足额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夏季气温高,体力消耗大、容易导致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组织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专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要监督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和次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对有条件整改治理但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必要时建议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关停。
二是督促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各级工会要在暑期对高温作业危害较重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普遍走访调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整改。要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改善作业环境,调整作息时间,科学安排生产,特别是盛夏高温天气,要注重工作场所防暑降温,保障防暑降温设施正常运转,合理放置必要的饮用水和防暑降温药品,要合理安排或缩短户外作业时间,适当延长午休时间,严禁超时超强度劳动,坚决避免因高温超时、超负荷工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要督促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饮食卫生和住宿条件,保障职工吃得干净卫生,住得凉爽舒适,做好防暑、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工作。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划分生产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间等基本生活设施并加强安全管理。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职工·夏送清凉”
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加大经费投入,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高温、露天作业场所和重点工地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暑期“送清凉”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把清凉送到岗位,把关怀送到职工心坎,力戒形式主义。
2、要把“送清凉”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安全生产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承诺签名、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三违”自查自纠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增强职工遵章守纪和抵制“三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各级工会在组织开展各种集体活动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事前必须对车辆、线路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和安全确认,做好防火、防汛、防触电、防雷击、防踩踏等工作,同时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以防意外发生。
紫阳县总工会
201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