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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在全县茶叶行业开展茶事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
关于继续在全县茶叶行业开展茶事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紫阳县总工会 文章来源:紫阳县总工会 点击数:10044 更新时间:2013-04-02 09:14:35

 

 

 

紫总工发201311

 

 

紫阳县总工会

紫阳县茶业局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继续在全县茶叶行业开展茶事劳动

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镇工会、社保站、茶业工作站、茶叶企业:

近年来,县总工会、茶业局、人社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连续三年在全县茶叶行业开展了以茶叶技术培训、茶叶加工质量评比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茶事劳动竞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茶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做大做强茶叶产业的总体部署,县总工会、县茶业局、县人社局决定,2013年继续在全县茶叶行业深入开展系列茶事劳动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县总工会、县茶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活动时间:2013311231

三、参加对象:各茶叶基地镇茶农、茶叶加工企业(厂)、茶叶营销企业、连锁店、营销大户。

四、活动内容:以种茶、采茶、制茶、茶叶营销、科技创新为内容的茶事竞赛,评选表彰种茶能手、采茶能手、制茶能手、营销能手、明星企业和新产品开发奖。

五、活动评选奖励办法:(附文件后)

望各相关镇工会、茶业工作站、社保站、相关茶叶企业,高度重视,紧密协作,精心策划,确保竞赛活动取得新成效。

特此通知

附:《紫阳县2013年茶事劳动竞赛活动评选奖励办法》

 

 

紫阳县总工会         紫阳县茶业局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329

 

 

抄送: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考评办、县工商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县质监局 档  (二)                                   

 

紫阳县2013年茶事劳动竞赛活动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采茶能手

1、茶叶生产积极性高,熟练掌握采茶技术知识,专门从事采茶时间长、意识强。

2、能够严格按照当地茶叶加工厂收购要求以及鲜叶采摘技术要求采摘,按鲜叶级别标准进行规范采摘,鲜叶保鲜运输方法科学,交售及时。

3、在生产季节能做到连续不间断采摘,既采春茶,更重视夏秋茶采摘。

4、全年采茶鲜叶数量较大,年采茶收入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在当地及周边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二)种茶能手

1、重视茶叶生产管理,熟练掌握茶园生产管理各项技术知识,种植管理茶园面积15亩以上。

2、全年茶园种植管理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目标、有措施,茶园长势好。

3、茶园管护不漏季节、不漏地块,管护覆盖面达到100%,综合管护技术措施到位率达到90%以上,实施标准化管理达到80%以上。

4、全年生产茶园平均亩收入4000元以上,茶叶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70%以上,在当地及周边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三)制茶能手

1、从事茶叶加工积极性高,经历较长,立足发展专业专行意识强。

2、娴熟掌握紫阳富硒茶系列产品的加工工艺技术和流程,初步掌握除紫阳富硒茶外其它茶类的生产加工技术知识,重视加工夏、秋茶产品,夏秋茶产量占全年30%

3、能够向当地或周边茶农主动宣传和传授茶叶加工技术知识,为推广普及茶叶加工技术知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4、全年亲手加工茶叶达5吨以上,产品质量安全达标,产品畅销;加工的产品在国内、县内一些茶叶质量评比中位居前列。

(四)优秀营销企业、连锁店或大户

1、热心从事紫阳富硒茶产品营销,经营时间两年以上。

2、熟悉紫阳富硒茶的基本常识和生产技能,对紫阳富硒茶产品营销有独特的见解及创新精神。

3、有扎实的营销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经营实战经验,具有较强的营销团队管理和领导能力,注重营销队伍的团队建设和人员素质的培养。

4、注重营销手段创新,能够迅速推动紫阳富硒茶直销、连锁经营等,在富硒茶产品销售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和发挥了正确导向作用。

5、能够严格按照紫阳富硒茶“五统一”要求,认真宣传推介和营销紫阳富硒茶产品,当年销售业绩显著,开拓市场块。其中营销企业年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专营连锁店年销售额达80万元以上,大户年销售额20万元以上。

(五)明星企业

1、能够积极主动指导本企业所在地的茶农抓好全年茶叶生产,组织开展茶园管护、茶叶采摘技术培训及相关茶叶知识宣传活动,帮助茶农提高茶叶生产技术水平。

2、能够严格按标准收购鲜叶组织加工,对不达标原料原则上坚决不收,同时能向茶农做好宣传解释及技术指导工作,对茶农销售的符合标准的鲜叶不压级压价收购,不损害茶农利益;辐射带动当地及周边茶农销售茶鲜叶的能力强,消化鲜叶数量大,是收购当地茶农鲜叶的主体力量。

3、能够做到春、夏、秋三季加工,全年茶叶加工量达到企业自身生产设备全部加工能力的85%以上,其中夏秋茶生产量占到全年茶叶加工量的40%以上。

4、加工的产品在当年国内一些有影响的茶叶节会、行业产品质量评比等活动中获得有关奖项和荣誉,在当年县上开展的名茶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名次和奖项。

5、能够严格按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有机茶要求,做好原料收购、加工、产品批次入库出库检验及生产全过程记录。

6、能购严格遵守和执行茶叶行业管理的“五统一”规定,连锁店管理规范有序。

7、严格遵守和执行工商、税务、技监、卫生等部门的行业管理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新产品开发奖

2013年度参加“中茶杯”、“国饮杯”质量评比获得一等奖以上的企业和个人。

二、申报程序、时间

(一)采茶能手、种茶能手、制茶能手:由个人申请,经所在镇工会、茶业站共同推荐上报。

(二)优秀营销企业、连锁店或大户:由县茶业总公司成员企业、连锁店挂靠企业、个人申请,其中:营销企业、连锁店由县茶业总公司推荐上报,营销大户由所在镇工会、茶业站共同推荐上报。

(三)明星企业、新产品开发奖:由县茶业总公司成员企业申请,经县茶业总公司推荐上报。需提供企业报表、产品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各申报材料于2013121日前报送县茶业协会(县茶业局内)。联系人:张维军  联系电话: 4429187  手机13992523111

三、评选、奖励

(一)评选办法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真实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1、初评:首先对上报的材料,县茶业局落实专人分类收集整理,然后组织评审工作小组集中进行书面形式审查,凡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通过初评,并分别形成初评意见。

2、复核:抽调专人成立核查工作组,对通过初评的个人、企业(厂)分别进入实地走访、调查和了解,根据掌握的情况,分别形成复核意见。

3、认定:由县总工会、县茶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组成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认定,评审组根据复核意见,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二)奖励办法

对最终评选认定的对象,将在20143月召茶事劳动竞赛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届时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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