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称“总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该组织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以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组织充分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大局、发挥工会自身优势、以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促进送温暖工程深入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工会组织实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权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加快陕西省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的发展进程,1996年10月,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指导与支持下,陕西省总工会成立了职工互助保险管理委员会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陕西办事处”。该办事处为陕西省总工会直属非法人事业单位,下设业务、赔付与财会三个部门,并开展了在职职工住院、女职工特殊疾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和子女意外伤害等五项互助保障活动。全省各市总工会均成立了代办处,省内主要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也以工会组织为依托建立了代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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