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总工字【2012】07 号
关于紫阳县高桥镇成立社区工会联合会的批复
紫阳县高桥镇社区:
你社区报来成立社区工会联合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已收悉。经县总工会审核,符合《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同意由张春平等七名同志组成高桥镇社区工会联合会第一届工会联合委员会,现批复如下:
主席:张春平(负责工会全面工作)
委员:吴章龙(负责组织宣传工作)
夏召泽(负责安全保护工作)
李平文(负责劳动维权工作)
吴华军(负责民间事务协调工作)
李时菊(负责工会财务工作)
张海霞(负责女工及文体娱乐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抄送:市总工会、县委组织部、人社局 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