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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区工会“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关于开展社区工会“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紫阳县总工会 点击数:9218 更新时间:2015-12-08 16:33:20

 

 

紫总工字[201548

 

紫阳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社区工会“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社区工会,县民间艺术社区工会各团队:

2015年,全县社区工会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紧扣紫阳地方文化建设和构建和谐关系这条主线,切实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社区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活跃社区文化、紫阳民歌“四进”和弘扬地方文化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为了总结经验,弘扬先进,在全县社区工会掀起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促使社区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年终表彰一批“优秀团队、优秀队长、优秀创作者、优秀辅导老师”。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名额:“优秀团队”10名、“优秀队长”10名、“优秀创作者”5名、“优秀辅导老师”5名。

(二)范围:各镇社区工会、县民间艺术社区工会各成员团队、队长、队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团队整体素质高,团结和谐,队伍稳定,能独立自主的经常性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省市县举办的各类比赛活动;

(二)“优秀队长”:热爱本职,乐于奉献,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公意识;善于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同事关系处理和谐融洽,深受职工群众尊重和依赖。

(三)“优秀创作者”:经常创作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文艺作品,能够充分展示紫阳积极乐观、淳朴善良的精神风貌。年新创作作品在3篇以上,在县级以上刊物、网络上刊登或在相关赛事活动中被采用。

(四)“优秀辅导老师”:热爱艺术,乐于奉献,长期服务于各团队,坚持为各团队教唱、排练节目,并积极参加社区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团队”、“优秀队长”、“优秀创作者”、“优秀辅导老师”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及必要的物质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各镇社区工会要高度重视,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把有特点、能代表全县社区工会水平的团队和优秀个人推荐上来。

2、请各镇社区工会于12 18日前将各类先进登记表报县总工会办公室。上报表格统一用A4纸填写。登记表事迹真实,具体生动,文字简洁,内容控制在一页纸内。联系人袁珍珍,电话:13992549772

附:1、紫阳县社区工会“优秀团队”申报表

2、紫阳县社区工会“优秀队长”申报表

3、紫阳县社区工会“优秀创作者”申报表

4、紫阳县社区工会“优秀辅导老师”申报表

 

 

紫阳县总工会

  2015128

社区工会优秀创作者申报表社区工会优秀辅导老师申报表社区工会优秀团队申报表社区工会优秀队长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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